【二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 , 与中标合同不一致 , 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8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 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
推荐阅读
- 当事人对合同可以约定附条件吗
- 二婚办理准生证需要哪些证件
- 无定期合同解约赔偿怎么算
- 二本线大学有哪些 中国二本线都有哪些大学
- 二手房过户后多久交房
- 表见代理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是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交印花税
-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咏柳古诗的意思
- 豆浆可以二次加热吗
- 华为第二空间怎么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