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从何时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但是 ,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单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同时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 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同时,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法律依据:
【诉讼时效从何时计算】《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
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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