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
2、便于监视、管理;
3、能够保证办案安全 。
【法律依据】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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