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 , 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 , 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 , 应当密封保存 , 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 , 注明年、月、日 。然后 , 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 , 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
法律依据:
【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继承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 ,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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