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应该如何来办理


离婚手续应该如何来办理


【离婚手续应该如何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是: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 。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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