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政府征收土地程序是怎样的】1、发布征地公告;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土地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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