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案件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房产纠纷案件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房产纠纷案件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房产纠纷案件要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 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 应当认定无效 , 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 可以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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