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4、该房产的产权凭证;5、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 , 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公证放弃继承房产需要带什么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