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能异地申请报废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 , 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
【车辆是否能异地申请报废】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
推荐阅读
- 樱桃变黑色了还能吃吗
- 立冬播种小麦能出来吗
- 天天动听也能使用自带播放器均衡调节音效
- 糖尿病人是否可以喝酒呢
- 车辆怎么过户给别人
- 华为双清后能被找见吗
- qq8.8.34更新了什么内容 腾讯qq8.8.34新功能介绍
- 为什么鸡蛋不能过安检
- 生活中水还能变成什么
- 施工证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