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最新修改内容及意义 著作权法修订的意义是什么

人民网北京6月2日电(采访人员周晶)6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一桩大事,因为这部法律不光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从业者有关,而且与我们每个人的学习生活、休闲娱乐都有密切关联 。
现行《著作权法》有哪些亮点?哪些作品属于被保护范畴?对侵权违法如何界定?针对这些问题,人民网“强观察”栏目采访人员采访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知识产权室主任管育鹰 。

著作权最新修改内容及意义 著作权法修订的意义是什么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知识产权室主任管育鹰 。受访者供图
为社会文化繁荣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采访人员:在人人皆可为作者,且作品传播手段极为丰富便捷的网络时代,《著作权法》的修法有何重要意义?
【著作权最新修改内容及意义 著作权法修订的意义是什么】管育鹰:法律保护给力,原创更有活力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涉及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和文化产品,是与大众社会生活和国家精神文明建设关系最密切的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法》自1990年颁布以来,已经过2001年和2010年两次修改,这期间正值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高速发展期 。尤其是最近10年,数字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相关作品的创作呈爆发式增长,同时权利人、产业界和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和运用能力在大幅提升,不同利益诉求的冲突使得围绕著作权发生的争议,特别是涉及网络著作权的纠纷案件数量在逐年增加,亟需在法律层面平衡创作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 。现行《著作权法》积极回应技术发展,引入了更加弹性、灵活的合理使用规则,在增强保护、鼓励创新的同时,兼顾作品使用人和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为社会文化发展的繁荣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
以清晰的规范解决长期争论的权利归属问题
采访人员:与上一版相比,现行《著作权法》有哪些亮点?
管育鹰:现行《著作权法》自启动修法以来已历时10年,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开门立法、科学立法的精神,是一部寻求“最大公约数”,凝聚现阶段各界共识,面向我国新发展阶段的法律 。它进一步明确了网络等新技术应用相关的法律规则,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著作权保护实效的措施 。
现行《著作权法》有多个亮点,例如修改完善包括“作品”的类型和定义;加大对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增加侵权法定赔偿额下限,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5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500万元人民币;加强与其他法律的衔接,落实近年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的义务 。同时,关于广播权概念和广播组织权内容在网络环境下的更新;关于新闻职务作品和职务表演的规定等都作出了与时俱进的修改 。总之,日益精准的保护手段,为更多原创佳作的诞生保驾护航 。
采访人员:时事新闻到底有没有版权一直备受新闻工作者关注 。现行《著作权法》做了明确规定,将“时事新闻”不适用《著作权法》改成了“单纯事实消息”不适用 。这体现了怎样的法律精神?
管育鹰:“单纯事实消息”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是各国通行的规则 。在实践中,新闻报道通常是经过采访人员采访、撰写或拍摄的作品,属于采访人员的智力创作成果,已经超过单纯事实本身,因此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将“时事新闻”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体现了《著作权法》保护创作者的宗旨,有助于澄清“新闻无版权”的误解 。
采访人员:现行《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对此,您是如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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