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定 。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诉讼时效三年何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三年应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推荐阅读
- 拟人句大全 优美摘抄三年级的不少于2000个字文章
- 一步一步教你画 「妇女节」妇女节手抄报初中三年级模板
- 三年前离婚,为了女儿,我们还维持着表面的亲密 和妻子结婚十年
- 香樟树何时才能发芽
- aabc式的词语有哪些 abcc式的词语有哪些三年级
-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通俗解释 诉讼中止和诉讼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 狐假虎威的寓意 狐假虎威的寓意告诉我们什么道理三年级
- 2018云南监狱4.12特大案件 云南男子为公无故判刑,身陷牢狱申诉三年无果
- 守株待兔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守株待兔告诉我们什么道理50字
- 大专3年制和大专2年制的区别 二年制大专和三年制大专的区别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