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低收入救助标准


天津低收入救助标准


一、救助标准
城乡低收入家庭范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920元至1380元;
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为每户每月276元 。
二、办理流程
1、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入户调查、评议及公示等相关程序,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3、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审批意见,并进行公告 。
【天津低收入救助标准】4、发放救助证,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救助金 。
天津低收入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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