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2022复试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2022( 二 )


3.未能按时、按要求缴纳招生考试费者,报名信息无效 。
4.招生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
5.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此处不交费 。
三、寄送报名材料
各招生单位通讯地址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讯录》 。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考材料按各招生单位要求寄送到各报考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逾期不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考材料寄送要求如下:
1.报考“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考生请按相关单位招生简章要求寄送材料,部分“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截止接收报考材料的时间早于学校统一要求的时间,请以该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要求为准 。
2.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考生请将以下报考材料按要求于2022年11月20日前寄(送)达至报考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
(1)中山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网报系统下载表格);
(3)体格检查表(网报系统下载表格,自行体检);
(4)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网报系统下载表格);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应届本科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往届生的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直接攻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无需提供);有代表性学术成果的考生,请提供相关证明;
(7)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按《中山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提交其他材料;
(8)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考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以及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等详细材料 。
上述材料须按序排列,一并寄送 。信封左下角请注明“博士报名”字样 。
四、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工作将由校内各招生单位在确认准考前进行 。网报成功、按要求缴纳了招生考试费、寄送的报考材料齐全并通过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者,其网报系统“是否准考”信息栏才会显示为“是”,方可进入后续流程 。如需了解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进程,请咨询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讯录》 。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准考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在“打印准考证”处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无需加盖公章,须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同时使用 。
报考“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准考考生请与招生单位联系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
六、考试
2023年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证件参加考试 。
报考“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考生请按报考单位招生简章的要求到规定地点按时参加考核 。
七、其他事宜
通过准考的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按各招生单位要求上报个人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遵守各级各类防疫要求 。
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公告、通知等将通过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
咨询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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