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役权? 什么是地役权( 二 )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
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第三百七十五条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
什么是地役权地役权是什么意思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地役权自地役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第三百七十五条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
什么是地役权呢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
第三百七十五条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
第三百七十六条
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怎么理解~ 举个例子理解下地役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如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甲工厂与乙工厂约定,甲工厂向乙工厂适当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人员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地役权”.
物权法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的.
1、地役权发生在相邻土地关系中,因而是一种地产相邻权;
2、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因而是一种从物权,而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3、地役权是为了自己的方便和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而是一种他物权和用益物权.
【什么是地役权? 什么是地役权】关于什么是地役权和什么是地役权?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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