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渭南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2022渭南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更新时间:2022.2.8
陕西省城乡居民2022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于去年12月底结束 。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 , 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 。为保障城乡居民应参尽参正常享受待遇 , 经研究决定 , 延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 。延长缴费时间从2022年1月11日至2月28日 , 缴费渠道为原集中缴费期渠道不变 。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 , 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的次月起 。
(一)一般人员
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医保医疗保险费 , 缴费后其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参保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 , 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
(二)特殊人员
1.职工医保断保人员
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 须在职工医保参保地办理职工停保手续 。同时 , 参照新参保缴费人员政策 , 持相关证件及资料 , 前往拟参保缴费地的税务部门 , 办理职工医保停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 按照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 , 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
2.新生儿
(1)2022年1月1日起 , 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税务部门 , 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 , 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 , 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缴费参保 , 缴费完成后 , 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
(2)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 , 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 , 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 , 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 , 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 , 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 , 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
3.大学生
当年新入学大学生、已入学的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 , 以学校(校区)为单位 , 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 , 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
参保年度内我市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 , 在我市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度12月31日 。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迁出陕西省迁入外省的 , 按相关规定办理 。
(三)其他
1.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要参保且政策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 , 按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后 , 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
2.个人缴费享受分类资助的参保人员 , 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 , 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人员 , 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资助政策 , 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身份的参保缴费标准缴费后 , 享受原身份认定的医保待遇 , 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
3.参保年度内动态身份变更人员 , 身份变更的次月起享受身份变更后新身份相应医保待遇 。跨月住院期间身份变更人员 , 当次住院按有利于参保人员待遇享受原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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