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照护险失能评定


成都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照护险失能评定


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进行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如何申请?
【成都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照护险失能评定】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 , 经过治疗不能康复 , 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6个月以上时 , 可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待遇 。申请时 , 失能人员申请现场评估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 , 应当进行失能评定 。
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的等级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程度将失能评定等级分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轻度失能 。其中重度失能分为重度一级、重度二级与重度三级3个等级 。在国家、省医保部门未颁布失能评定标准前 , 按照《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成人失能综合评估技术规范》及《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估技术规范(失智)》进行评定 。
如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怎样处理?
?经公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 , 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的委托经办机构实名反映 。委托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 , 经审核确认后 , 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评 ,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配合做好复评工作 。
?申请人或代理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 , 在收到评定结论书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居住地所在区(市)县委托经办机构提出复评申请 。委托经办机构应当在受理复评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评 ,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携带相关病情资料到指定的评估点位进行复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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