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各医院开具新冠接种禁忌证明情况说明( 二 )


(三)以上所有一式两份材料,由医疗机构和申请人各留一份 。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包头市中心医院)
包钢医院
一、申请人准备本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2、近三个月内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异地)出具的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疾病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单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医院公章 (如在包钢医院进行的检查和化验可直接从HIS系统中调阅核实,不需要加盖医院公章) 。
二、申请人填写《包头市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情况说明申请表》(可在门诊导医台查看模板自行打印填写),一式两份 。
三、申请人首先按照医院预约诊疗要求进行分时段预约挂号,然后携带(一)和(二)各一份到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相关科室门诊 。
四、由该门诊医生根据提交资料和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或黑龙江省《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第二版)》或《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确定是否符合禁忌或暂缓接种条件 。
五、若申请人病情符合疫苗接种禁忌或暂缓条件,由门诊医生出具《包头市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情况说明》(一式两份),报请科室禁忌症指导专家审核同意后,于每日下班前将所有资料统一提交到门诊诊断盖章处盖章 。
六、申请人于第二天下午来医院门诊诊断盖章处取盖章后的《包头市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情况说明》 。
七、另一份《包头市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情况说明》和其他资料由门诊诊断盖章处统一保存 。
包医二附院
(一)申请人准备本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相关证明材料 。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三个月内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异地)出具的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疾病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单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该医院公章。
(二)申请人携带好上述材料前往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北门疫苗接种禁忌症筛查处办理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证明 。
(三)申请人填写《包头市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情况说明申请表》一式两份 。
(四)由我院疫苗接种禁忌症筛查处的包头市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指导专家组成员根据提交资料和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或黑龙江省《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第二版)》或《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确定是否符合禁忌或暂缓接种条件 。
(五)若申请人病情符合疫苗接种禁忌或暂缓条件,由专家组成员出具《包头市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情况说明》(一式两份),对于符合禁忌或暂缓条件的人员,我院现场开具《包头市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情况说明》,当天由医务部组织三个专家组成员审核,于隔日在疫苗接种禁忌症筛查处凭相关证明领取,节假日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我院建议在各接种点接种疫苗 。
(六)另一份《包头市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情况说明》和其他资料由我院医务部统一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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