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企业没给员未缴纳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乌市企业没给员未缴纳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乌市企业没给员未缴纳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待遇吗?】一、案例
王某在A公司担任保洁员一职 。2019年6月16号,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吴某驾驶货车相撞,王某倒地当场死亡 。交通事故认定,王某与吴某承担的同等责任 。当地人社部作出了认定工伤认定的申请,A公司不服,公司提供了王某入职之后向公司提出的“自动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并需要公司200元社保补贴,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人自负与公司无关,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 。
二、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这是保障公民在工伤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并不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自由协商处理的权利 。而且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与认定工伤并无直接关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申请以及认定工伤认定不以伤(亡)者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 。
交通事故认定,苏某与吴某承担的同等责任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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