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失业保险参保


苏州市失业保险参保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订立劳动合同后 , 为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及社会保险参保申报手续(简称用工参保手续) 。
办理材料
户籍在苏州人员:
(1)《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或《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 。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书 。
非市区户籍人员:
(1)《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苏州市失业保险参保】(3)《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 。
注:
1、对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 在市区首次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 , 应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属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 , 应提供相关原始材料 。
2、在市区就业的外国人、台港澳人员 , 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 者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等就业证件 , 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对其中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多边协议(协定)国家国籍的人员 , 申请免除协议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缴费义务的 , 应提供协议国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
办理流程
1、持所需申请材料
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3、参保成功
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
姑苏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解放东路117号
电话:68723210
新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高新区狮山路22号高新人才广场3楼
电话:6808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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