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一、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二、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 , 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
推荐阅读
- 行政诉讼中如何追加被告
- 法院财产保全分配的方式是什么
- 怎么给移动硬盘分配盘符
- 中考ab类是怎么分配的
- 海南大学的寝室是如何分配
- 国民收入属于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
- 国家公务员工作是怎么分配的
- 国家分配政策有哪些
- 原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义务有
- 乘法分配率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