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多久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多久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根据检验、鉴定的需要 , 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 , 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多久【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多久】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 。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 , 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 人 。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 , 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 赔偿的 , 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 , 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 , 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 , 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 , 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 。如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 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 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 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 , 无人员伤亡 ,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 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 , 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 , 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 。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 , 必须保护好现场 , 并迅速打122 , 报告交警 。车辆有保险的 , 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 , 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 , 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 , 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 , 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 , 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 , 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 ,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 , 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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