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次性营养补助费领取条件


无锡一次性营养补助费领取条件


无锡一次性营养补助领取条件详情:
领取条件:
1.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
自2021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为2315元 。
2.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温馨提示: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 。
2.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由其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3.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上述费用无法正常发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上述费用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 。
【无锡一次性营养补助费领取条件】4.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女职工的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失业女职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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