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流程+地址 江阴结婚登记指南


条件+流程+地址 江阴结婚登记指南


【条件+流程+地址 江阴结婚登记指南】婚姻登记指南
1、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实质要件:
(一)双方均无配偶;
(二)双方自愿结婚;
(三)男方已满22周岁 , 女方已满20周岁;
(四)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同时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 ,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应满足以下形式要件:
(一)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提供双方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 。
2、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 一般应当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 一般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进行 。
(一)初审 。婚姻登记员查验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 请当事人阅读《结婚登记告知单》 , 并签字 。
(二)受理 。婚姻登记员确认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齐全、规范后 , 符合登记条件的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 , 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 并将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全部退还当事人 。
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盲人、聋哑人除外) , 并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或者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
(三)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和声明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
对当事人表述不确定或迟疑的 , 婚姻登记员将进一步询问或视具体情况单独与其交流 , 发现当事人不是自愿结婚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 将终止办理程序 。
对于正常交流有困难的当事人 , 如聋哑人 , 将请当事人的亲友与婚姻登记员进行交流和证明其真实情况 , 同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存档 。
对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 , 当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 , 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 , 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
经审查 , 符合结婚条件的 , 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
(四)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员填写结婚证 。经认真核对、检查 , 确认无误后 , 向双方当事人颁发结婚证 。
符合结婚条件 , 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 , 应当补办结婚登记 。补办结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与结婚登记相同 , 但填写的声明书是《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 , 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申请复婚登记的 , 当事人要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 。
3、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内容不一致的 , 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 , 当事人应当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更改一致后再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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