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补贴+护理补贴 无锡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流程


生活补贴+护理补贴 无锡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流程


无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 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不提供)、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3张、低保证(限低保家庭人员提供)、收入情况证明(限无固定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被委托人)书面承诺(文末下载)以及因残疾产生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达6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
一、受理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接收申请材料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 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 , 应当及时受理 , 填写《无锡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 并在申请人居住社区(村)公示栏公示 ,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 对无异议的在两项补贴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上报 。
二、初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受理的材料或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转交的受理材料进行完整性和真实性初审 , 对申请护理补贴的残疾人是否享受了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进行信息比对 ,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7天内签署初审意见 , ,并上报所在区残联审核 。
三、审核
区残联对初审材料进行审核 , 7天内将审核合格的材料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其中 , 对需核定家庭经济情况的 , 由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可适当放宽审批流程时间) 。
四、审定
区民政部门在综合上述情况后7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区民政部门应制作两项补贴资金汇总表并会同残联于每月10日之前上报区财政部门 , 确保按时发放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 , 街道(镇)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审批未通过的 , 街道(镇)应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 。
五、发放
区民政部门、残联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 于每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存入残疾人账户 。低保内残疾人护理补贴通过低保账户发放;低保外残疾人护理补贴使用原救助金或残疾人指定的账户发放 。
六、停发
对户籍迁出无锡、死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及其它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残疾人 , 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应及时填写《无锡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停发审批表》并上报 。区民政部门、残联对上述对象进行清理 , 并从下一个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
残疾人生活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 , 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不提供)、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3张、低保证(限低保家庭人员提供)、收入情况证明(限无固定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被委托人)书面承诺(文末下载)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 。
一、受理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接收申请材料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 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 , 应当及时受理 , 填写《无锡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 并在申请人居住社区(村)公示栏公示 ,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 对无异议的在两项补贴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上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