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羁押时间有限制吗

【看守所的羁押时间有限制吗】

看守所的羁押时间有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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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并不是决定拘留的机关,而是羁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送往看守所羁押 。拘留期满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依法逮捕的 , 仍旧在看守所羁押 。根据法律规定,不同的案件情况不一样,如果是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期限一般是半年以下 , 然后判决后送往监狱服刑 。当然,根据案情不同 , 也有例外情形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 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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