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的特征


土地征用的特征


【土地征用的特征】土地征用的特征有:
1、征用是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征用必须依法批准;
3、征用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征用具有强制性;
5、征用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
引用法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 ,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 。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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