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兴安县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桂林市兴安县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对返兴来兴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一)入境人员 。对入境人员一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3号文)进行管理:即入境人员一律隔离21天,不足21天的补足21天 。结束隔离后继续居家健康监测7天+2次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监测条件无法保证的应在集中隔离点监测 。
(二)国内风险地区返兴来兴人员 。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兴来兴人员,须提前至少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返兴来兴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村(社区)报告,由村(社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做好信息登记,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建议所有返兴来兴人员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凡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兴来兴人员一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2021】3号)进行管控 。
【桂林市兴安县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三)国内其他地区返兴来兴人员 。除前述2类返兴来兴人员外,从国内其他地区返兴来兴的人员,在抵达兴安时要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绿码 。返兴来兴后24小时内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告,纳入村(社区)管理,建议进行1次核酸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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