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兴安县可开具新冠疫苗禁忌证明的医疗机构】
桂林市兴安县可开具新冠疫苗禁忌证明的医疗机构名单
问:慢性病等不能接种疫苗的人如何开具接种禁忌证明?
答:根据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等不适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 , 可以到指定单位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 开证明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往就医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资料 , 如行动不便者 , 可委托亲属代办 , 但必须有本人身份证、既往就医的相关病历、诊断材料等 。凭接种禁忌证明就可以出入公共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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