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本地就医:参保人员在正常享受待遇期内于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直接刷医疗保障卡进行即时结算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属于个人支付的,由个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
【广西桂林异地就医怎么报销】2、异地就医: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在统筹区外自治区内、自治区外住院的,按照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执行,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刷卡即时结算;逾期或未经备案的,需要先由个人垫付全部住院费用,然后持有社会保障卡、住院发票(原件)、疾病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报销人银行卡等相关材料到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劳动保障大厦医保受理大厅办理手工住院报销手续,基金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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