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广西桂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广西桂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广西桂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一)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2.扣除标准: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二)扣除方式:
1.单独或者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
2.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三)扣除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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