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罚款限额有哪些解释】
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的解释如下:
1、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
2、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个以上阶次(最高额与最低额比值为四倍以上的,应当按倍数额划分处罚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
3、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40%至60%确定,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20%以下确定 。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
推荐阅读
-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什么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怎么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 汽车走非机动车道如何处罚
- 闲鱼违规处罚多久撤销
- 交通肇事逃逸司机会罚款多少
- 刑事诉讼中二审可以加重处罚吗
- 非法拘禁致人轻伤怎么处罚
- 行政级别划分 单位的行政级别怎么划分
- 有文件不执行是否行政不作为
- 未成年抢劫怎么判刑如何量刑处罚
- 禁止掉头的地方掉头了怎样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