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设置多少天育儿假?

【济南拟设置多少天育儿假?】

济南拟设置多少天育儿假?


子女3周岁前父母每年拟休不少于10天“育儿假”
《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七条提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 , 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 ,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在陪产假、育儿假以及增加的产假期间 , 女职工及其配偶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 所在单位不得取消其福利待遇、降低工资或者辞退 。
与现行条例相比 , 山东拟新增设“育儿假” , 并拟规定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而且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福利 , 按照正常出勤应得的待遇发放 。
为了让举措更好落地推行 , 《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法律责任”章节专门明确:女职工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为的 ,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给予警告 , 责令改正 , 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男性陪产假拟从7天延长到不少于15天
与现行条例相比 , 此次《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女职工产假天数没有变化 , 依然拟采取“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增加产假六十日”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 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 。也就意味着 , 山东女职工的产假仍有158天假期 。
不过男性陪产假天数拟延长 , 从现行的7天延长到不少于15天陪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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