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长沙《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I3 号)、 《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长人社发 (2020) 64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企稳岗稳就业作用,现就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一般稳岗返还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为实际用工单位中除财政全额拨款 。差额拨款单位之外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申请一般稳岗返还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自身按参保企业要求申请稳岗返还 。
二、 裁员率标准
裁员率以实际用工单位上午度劳务派遣员工参加失业保险减少人数或劳务派遣人员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劳务派遣人员参保人数比较确定,两种方式计算的数值取较低值作为用工单位裁员率 。计算公式为:参保人数减少裁员率二 (上年度年初派遣员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年度派遣员工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上年度年初派遣员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门00%领金人数裁员率二上年度派遣员工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上午度派遣员工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本100% 。
三、 单位申请条件
(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申请的上年度己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全年均在有效期丸
(二)截止上年度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作为参保单位在木统筹区为实际用工单位的派遣员工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I2个月以上;
(三)参保单位元历史欠费 (存在历史欠费的,在补缴上午度及以前应缴失业保险欠费后,可以申请一般稳岗返还八
(四)上年度实际用工单位的派遣员工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I9午为 5·5%) 。其中,使用领金人数裁员率时还需满足实际用工单位上年度劳务派遣员工参保减少数不超过实际用工单位参保劳务派遣员工总数的20%;
(五) 企业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六)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七) 非严重失信单位 。
四、 返还标准
返还标准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性质和规模确定 。除财政全额拨款、 差额拨款单位之外的劳务派遣实际用工单位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其中实际用工单位为兼并重组、 化解产能过剩、 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返还标准为70%,实际用工单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标准为 100%,同时属于以上类型时,按较高标准返还 。
五、 申请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 "长沙12333 公共服务平台》 下载XX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一般稳岗返还表格、 《代理申报失业保险一般稳岗返还协议书》《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承诺书》后,与实际用工单位共同按要求准备以下资料:
1.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
3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实际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务派遣 (社保代理)协议 (合同 );
4 。所有实际用工单位每月丈付给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款项凭证、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出具的收款发票;
5· 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员工上年度每月工资发放表;(以上资料需提交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I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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