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男童术后变脑瘫,医院被警告罚款4万 家属认为“处罚过轻”将卫健局告上法庭( 三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与上述行政复议申请类似 ,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 , 临桂区卫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是否产生实际影响 , 行政复议机关此前亦据此否定了原告监护人提起行政复议的主体资格 。

3岁男童术后变脑瘫,医院被警告罚款4万 家属认为“处罚过轻”将卫健局告上法庭



▲桂林中院驳回上诉
随后 , 罗女士在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认为 , 临桂区卫健局对其投诉事项的处理结果将会直接影响监护人向医院索赔的权利 , 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人” , 卫健局未查清违法事实情况下作出了行政处罚 , 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 其有权对被上诉人的行政行为和处理结果提起诉讼 。
2023年8月10日 ,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则以“当事人已申请了行政复议 , 就不能再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提起诉讼”为由 , 驳回罗女士的上诉申请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 , 行政复议程序以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审查内容 , 当事人已申请了行政复议 , 就不能再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提起诉讼 。虽是不予受理上诉人的复议申请 , 但上诉人提起的“要求政府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的诉讼 , 本质上属于行政复议的一种延续状态 , 是上诉人在救济方式上选择申请行政复议的表现 。
因此 ,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罗女士的诉讼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 一审法院裁定对上诉人的起诉不予立案并无不当 , 依法予以维持 。
8月14日 , 罗女士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就行政复议事项进行行政诉讼另一案 , 目前已收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 将于8月30日开庭 。几次申请重新调查被驳回后 , 罗女士表示 , 未来不会放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维护小源的权利 , “不管怎么样 , 我都要全力救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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