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缅北电诈团伙偷渡“安全屋”,就在昆明西山脚下( 二 )


警方发现,拜某伟将偷渡人员集中完毕后,身处德宏的上线赵某和高某权就会雇用司机 , 将这些人从昆明转运至边境地区,而赵某和高某权等人也因此能获得一笔不菲的佣金 。
警方调查发现,当这些偷渡人员被运到德宏、临沧等地后,会有人专门负责把他们送到边境的村寨,再由那里的村民引带下,通过翻山越岭 , 走小路,避开边境检查站点,最后这些被诱骗的偷渡人员会被送到缅北某地的诈骗团伙手中 。
警方披露细节:
互不见面对接全靠暗号
影视剧中 , 犯罪分子接头的时候大多会打暗号,而在实际案例中,这些犯罪团伙相互对接也全靠暗号,警方也向我们披露了更多细节 。
为了降低被警方打击的风险,偷渡团伙各个环节的负责人互不见面,只通过聊天软件对接并支付相应报酬,另外,每位偷渡人员还被安排了一个单独的暗号,司机只有在核实暗号没错后才会接人 。
境内偷渡组织者高某权:接偷渡者有暗号,有些是什么一路顺风、恭喜发财,这不一定,打电话打通了,有时候就叫驾驶员就这样跟他们说 。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刑侦大队中队长赵廷米:他们运到边境上之后,他们相互之间都不见面,我给你个东西 。像我们这个案件的过程当中,他们就在高速路边上打一个标记 , 就放把伞或者放雨衣作为标记,你到收费站下面几十公里有个点,你把人下了之后,我再发个定位给你 , 你到定位这个位置,你把车窗打开,我把钱丢到你窗子里面就可以了 。
偷渡出境或组织他人偷渡出境
均触犯刑法
想方设法偷渡,妄想“发财致富” , 但一旦偷渡出境 , 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警方介绍,偷渡人员从进入电诈窝点的那一刻就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们会被强迫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 而在这期间不仅赚不到钱,还会被逼签下一张张欠条,负债累累,甚至会被任意转卖 。
警方提示,国(边)境不可非法逾越 , 维护国土安全是每个公民责无旁贷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罚金 。
我们也提醒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警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切勿轻信不法分子精心编织的出国暴富梦,所谓的“高薪”“快钱”极有可能隐藏着重重陷阱 , 不仅会使自己陷入危险境地,也会因从事偷渡、电诈等不法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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