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区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专项配租的公告


北京石景山区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专项配租的公告



北京石景山区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专项配租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文件精神 。
现将本区远洋沁山水等2个公租房项目113套房源、外区苏家坨等3个公租房项目233套房源开展专项配租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石景山区2个公租房项目 , 房源共计113套 。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北京石景山区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专项配租的公告



北京石景山区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专项配租的公告


图源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二、配租规则
(一)配租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 , 且未保障(未配租配售、未享受补贴)的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大病家庭、重残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成年孤儿家庭等具有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含三房轮候优先) 。
对符合上述条件且未列入选房名单的家庭 , 请于2021年9月8日前可前往户籍所在街道进行登记 , 逾期未登记的 , 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选房名单中家庭情况有变化需要变更的 , 请于2021年9月8日前可前往户籍所在街道进行变更 。在办理入住前 , 经核实房产、收入等情况不符合公租房资格的家庭 , 不予办理入住 。
(二)分组及排序规则
1.本次配租共计两组 , 分别为第一组和第二组 , 按照第一组家庭在前 , 第二组家庭在后的顺序进行选房 。
第一组: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根据申请家庭优先情况分优先及普通组 , 优先在前 , 普通在后;
第二组:大病家庭、重残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成年孤儿家庭等其他优先家庭 。按照大病、重残家庭在前 , 其他家庭在后的顺序进行选房 。
2.相同分组及套型的家庭按照以下原则自动排序:
1)按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2)备案日期相同的 , 按备案时点排序(登记编号小的在前 , 大的在后) 。
选房时已变更套型及优先情况的家庭 , 按上述排序原则自动更新排列顺序 。
(三)选房规则
本区房源选房按照分组及小、中、大套型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 。选房期间申请家庭可根据家庭情况降档选房 , 不可升档选房 。
外区房源选房按照分组及小、中、大套型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 。选房期间申请家庭可根据家庭情况升档或降档选房 。
本次选房结束后 , 如有腾退房源 , 将陆续通知未参加选房的家庭进行选房 , 直至发布新的配租公告为止 。
三、选房安排
【北京石景山区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专项配租的公告】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
产权单位将按选房规则规定的顺序组织集中选房工作 , 请各轮候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
?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 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 , 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一年期满后 , 经该家庭申请 ,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 , 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 , 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 。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 ,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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