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相亲发生关系后被控强奸获刑3年,二审改判无罪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消息:无罪!坚持申诉5年多后,曾因强奸罪获刑3年的河北滦南小伙小邸终于等来了法院的公正判决——2023年10月10日,唐山市中院再审改判他无罪 。
相亲当天发生关系
7天后小伙涉嫌强奸被刑拘
小邸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 。2008年退役后,考入河南一家单位 。
2018年2月22日(正月初七)下午5时30分许,滦南县一家婚介所给小邸介绍了一位女孩 。见面后,双方都比较满意 。当晚,小邸请女孩和婚介所老板王某等人一起吃饭 。饭后,小邸和女孩开车到县城北面的河边上玩 。期间,两人聊得很投机,在车上发生了关系 。之后,小邸将对方送至婚介所 。
当晚,婚介所老板给小邸打电话,说女方和小邸发生关系后,又不愿意了,让小邸拿几万元补偿女方 。小邸只好返回婚介所,和婚介所老板等人一起来到女方住所商量如何解决问题 。
当晚,由于女孩不愿搭理小邸,而婚介所老板提出的补偿数额小邸又不接受,最终不欢而散 。小邸事后获悉,当晚,女方将他们发生关系的事情告诉婚介所老板王某后,王某给女方发了52元的红包,女方欣然接受 。
小邸家人说,事发第二天,婚介所老板带着婚介所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到他们家,让他们拿2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 。小邸认为王某等人是敲诈,不愿意给钱 。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王某电话报警 。
小邸说,此后几天,他家人和王某等人多次沟通,先后被王某以各种名义要走数千元,并说他没事了 , 可以安心上班了 。但7天之后的2018年3月1日,因涉嫌强奸,小邸被刑事拘留,12天后被逮捕 。
服刑3年后坚持申诉
【男子相亲发生关系后被控强奸获刑3年,二审改判无罪】河北省高院指令唐山中院再审此案
2018年6月1日 , 滦南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小邸提起公诉 。
法庭上,小邸拒不认罪,称他没有强迫女方,也没有实施任何暴力 , 不构成强奸罪 。
滦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邸某违背妇女意志 , 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邸有期徒刑三年 。
一审宣判后,小邸上诉 。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小邸说,服刑期间,他坚持不认罪,一直让家人为他申诉 。“本来有减刑的机会,但减刑就要认罪,这是我无法接受的 。宁肯不减刑,我也不能认罪 。”
2019年11月28日,唐山中院驳回了小邸及其家人的申诉 。小邸家人不服,于2020年下半年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
河北省高院审查认为 , 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邸某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 。2021年12月16日 , 河北省高院决定:指令唐山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再审 。
再审一年多后
唐山中院改判被告人无罪
2021年2月28日,整整服刑3年后,小邸刑满释放 。
小邸介绍 , 由于疫情原因,该案再审日期曾几次调整,最终于2022年7月21日开庭审理 。
2023年9月下旬 , 小邸家人收到了唐山中院的传票,通知他们10月10日到唐山中院参加开庭 。
10月10日一大早,小邸和家人早早就来到了唐山中院 。“但愿是好消息,我们共同期待 。”
据悉,10日的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 , 接近11点结束 。唐山中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 , 改判小邸无罪 。
小邸说,案发后,他因此丢了工作 。出狱后 , 他曾在一些中小学校、职校做过一段时间军训服务工作,后来学校知道他有案底,就不让他参加了 。为了生活,他只能打零工 , 比如装货车、为别人替班开吊车等等 。2022年,小邸在家乡开了一家小餐厅 , 受疫情影响,生意并不是很好 。疫情结束后,生意才逐渐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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