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羲才驿站管理实施办法


新乐羲才驿站管理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和政策待遇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毕业前一年和毕业后一年均可 , 户籍或工作地在本市的除外)来新求职、面试 , 或绿卡持卡人直系亲属(户籍在本市的除外)来新探亲 , 每次可到定点宾馆免费住宿(石家庄市域内3天、市域外7天;标间 , 不包含餐饮 , 每年最多一次) 。住宿定点安排在美院城堡酒店、百合酒店 。市委人才办与定点酒店签约后 , 授牌为新乐市“羲才驿站” 。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对象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向市委人才办申请 , 将《住宿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学位证、来新应聘书等)复印件一并发送至市委人才办邮箱:xlxcyz@163.com , 电话:0311—88593738 。
2.受理审核 。市委人才办审核通过后 , 在《住宿申请表》盖章留存 , 并告知宾馆和申请人 。如未通过 , 则需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
3.办理入住 。申请人持个人身份证 , 于预定入住当日18时前到宾馆办理入住手续 。入住时 , 按宾馆规定缴纳一定押金 。超过指定时间且未办理入住手续的 , 取消当次申请资格 。
4.结算退房 。入住人员退房时 , 到宾馆前台办理退房手续 。入住人员自行消费或导致宾馆财物损毁的 , 由入住人员自行结算 。入住人员在宾馆入住时间超过规定范围的 , 超出部分的消费的由入住人员自行结算 。
三、职责分工
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羲才驿站”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 完善驿站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 , 健全准入条件和服务管理方式 , 加强驿站运行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 。
四、有关事项
1.申请人指定的宾馆如遇重大接待活动无法预留住房的 , 由市委人才办调剂至其它宾馆进行预订 , 并向申请人说明 。申请人不接受调剂的 , 则不再享受此次住房优惠 。
2.申请人、酒店如有欺骗造假等行为的 , 一经查实则一律取消申请人享受“羲才驿站”优惠政策的权利 , 解除定点合作关系 , 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3.“羲才驿站”相关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 原则上每季度支付一次 。
【新乐羲才驿站管理实施办法】4.此《办法》及未尽事宜 , 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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