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服刑,妻子每月按时存钱银行却收不到房贷?法官这样处理( 四 )


“对于类似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可以针对不同的情况划分风险等级,综合考虑客户的还款意愿、家庭情况、面临困难及还款能力,如果风险等级较低或在可控范围内 , 先行协商 。对于涉及重大诉讼违约条款,应当在个案中具体衡量借款人的履行能力和意愿 , 决定是否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调解结束,我向银行建议道 。金融机构和老百姓本就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相互理解和信任,有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 。
“你最近怎么样?每个月都在还贷吗?”两个月后,我再次拨通了黄某的电话 , “法官,谢谢你!你放心,砸锅卖铁,我也一定会还房贷 。”黄某说 。
我很庆幸,正是当初的不放弃、多找一找、多做一些,成为了这个家庭的“转折点” 。值得欣慰的是,房子保住了 , 服刑的李某有了开始新生活的希望,孩子有了安稳的成长环境,一家人的生活也慢慢步入正轨 。
“让居者有其屋” , 我想,我要守护的不仅是那个遮风挡雨的房子,还有一个个家庭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
下班路上,又一次经过武宁路桥,苏州河两岸的万家灯火,就像夜空中闪亮的星星 , 而我就站在桥上,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一盏盏灯火 , 很温暖 。
在很多人的第一印象中,金融审判可能只是冷冰冰的“利益”和“金钱”之争 。但一个个金融纠纷的背后,可能是一个安家的梦想、一个人一生的积蓄,一群为了幸福努力打拼的人 。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协调利益冲突,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努力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生活的稳定 , 让裁判在尺度之外更显温度,是我们金融法官深层次思考的重要命题 。
本期作者:季玲玲(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_原题为为《房子保住了,这家人的生活也慢慢步入了正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