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恶犬咬伤两岁女童,养犬管理为何频频“掉链”


10月16日上午 , 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犬只伤人事件,一名两岁女童被咬伤 。据警方通报,女童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 , 万幸的是经过手术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当地派出所民警已到事发小区排查 。民警称,涉事犬只是一条罗威纳犬 。
网传视频显示,一只大型黑色犬撕咬一名女童 , 时间长达40秒,尽管家人用身体极力保护,仍无法完全阻止撕咬,女童几次被咬住不停拖动,后在众人帮忙驱赶下恶犬才离开 。
恶犬伤人 , 谁该担责?
看过视频的网友,估计都会被那触目惊心的画面惊吓 。不敢想象,恶犬给孩子造成了多大的痛苦和恐惧 。
尽管女童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发生如此血淋淋的悲剧,除了心痛怜悯受害人外,相信很多人心里还有愤怒与不解——恶犬伤人到底是如何发生的?狗主人又是谁?
涉事犬只的来源和去向,还在调查之中 , 犬只主人尚未现身 。不过警方提供的信息显示,咬人的狗为罗威纳犬,属于大型烈性犬 , 因体格大、攻击型强,在很多城市都属于禁养犬之列 。
禁养犬出现在城市小区,且没有遛狗绳、嘴套等相关约束性的工具,是此次悲剧的直接导火索 。事件背后牵涉的责任是多方面的 。
如果涉事犬只为流浪狗 , 那意味着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没有对危险性极高的流浪犬及时处理 。
其次,既然是大型烈性犬,且从警方、小区居民等处的综合信息来看,流浪狗的概率较低 。那么 , 罗威纳犬为何还能供个人饲养?相关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对宠物的管理?
当然,更直接的问题在于养狗人,其行为已涉嫌违法,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早在2010年,成都就出台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携带犬只外出,应“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 。
简单来说,遛狗不牵绳,不仅是个人素质素养问题 , 是不文明的行为,更涉嫌违法 。不能因为日常遛狗没有发生咬人惨剧,就淡化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 。
此事中,养狗人既违反条例 , 擅自圈养大型烈性犬;在携带犬只外出时 , 明知是存在伤人风险的大型烈性犬,也没有牵绳约束,未尽到看管的义务,导致惨剧发生 , 给女童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理应依法承担责任 。
此外 , 大型烈性犬在小区内活动,并发生伤人事件,物业方面如果没有及时驱赶,也可能将承担连带责任 。
严格执法,才能文明养犬不“掉链”
跳出个案看,不可忽视的是,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在此背景下,更应该反思,为何一些犬只管理规定沦为了摆设,成为了纸面条文?
随着养宠物越来越普遍,各地基本都出台了相应的养犬管理规定,涉及犬类的预防接种、登记,免疫证的发放,以及养犬行为规范、犬只进入的场所规定、流浪犬的收容处置等 , 包括禁养犬只的种类 。
比如在《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 还将城市划分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 , 在市中心城区的限养区,严格执行“每户限养1只犬”的规定 。
而对于恶犬伤人,上到《民法典》,下到地方条例 , 都有明文规定 。如《民法典》提到,“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但在现实中 , 很多人都深有感触:这些写进法律、条例的养犬规范,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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