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统一全国后统一的货币名字 秦统一全国后统一的货币( 三 )


故此,依据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的记载,秦朝的“钱”、“金”、“布”确实是并列存在的概念——“其出入钱以当金、布,以律 。”但是,同在《金布律》中,却只有“贾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 , 毋敢择行钱、布”,也就是说 , 在市场交易中 , 不允许挑选、拒收“行钱”、“行布” 。
只见“行钱”、“行布”,却无“行金”之语 , 难道不奇怪吗?

秦统一全国后统一的货币名字 秦统一全国后统一的货币


反观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钱律》中明确写道:
金不青赤者,为行金 。
也就是说,到西汉吕后二年时,“行金”和“行钱”的“双币制”是确定的,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对应秦律,就会发现,无论是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金布律》还是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金布律》,都没有提及“行金”,当然 , 也没有专门的《钱律》篇目 。
秦简是不是因为罪行太?。孕绰┝耍?
见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益阳市文物处撰写的《湖南益阳兔子山九号井遗址发掘简报》(《文物》,2016年第5期),其中所发表的秦简三二显示:
十月已酉,劾曰女子尊择不取行钱,问辞如劾 , 鞫审 。已未,益阳守起、丞章、史完论刑(字为:左食,右外乃内又)尊市,即弃死市盈十日 , 令徒徙弃冢间 。
十月已酉,查秦代朔闰表 , 应为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岁首,起诉一位名为“尊”的女子“择不取行钱” , 也就是拒收“行钱” , 问审及复审均事实无误,当月,由益阳守,按益阳为县,应为名为“起”的县令,县丞“章”,令史“完”定罪为“弃市”,将人杀死后,死尸在“市”暴尸十天,然后让徒隶移“尊”的尸体到乱葬岗丢弃 。
也就是说,“择不取行钱”的刑罚是“弃市”死刑,远比《二年律令》中的“罚金四两”为重 , 当然不能算是“小罪”,而“金”又是和“布”并列的“财物”,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秦制之下,确实没有“行金”,但“黄金”仍旧是“上币” 。
【秦统一全国后统一的货币名字 秦统一全国后统一的货币】通俗地解释一下,“黄金”是“上币”,却不是市场中流通的“货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