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长沙高新区关于支持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二 )


三、支持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引进和孵化高质量创新创业项目
(九)鼓励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在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成果转化企业 。对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在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内注册的在孵企业,且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在该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发明专利转让、作价入股到该企业,经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大学科技园办公室认定后,按教授、副教授或博士生、研究生或本科生三个级别,前2年分别按不超过500平方米、20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标准(装修场地租金标准为50元/平/月,毛坯场地租金标准为35元/平/月)给予全额房租补贴 。补贴方式为先缴后补 。
(十)支持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在园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支持10万元 。当年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支持5万元 。
(十一)加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股权投资支持 。对高校高层次人才创办的高质量成果转化项目,符合长沙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基金或成果转化基金等投资要求的,原则上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 。
四、支持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与高校联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十二)对当年新获国家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二等奖的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园企业突出贡献创新专家,分别一次性补助100万元、20万元 。若单个项目的完成人涉及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内多个专家或企业,由相关企业自行协商确定分配额度后,再予以拨付 。当年新获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园企业创新专家(须列获奖项目完成人前三位),分别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 。
(十三)对于符合长沙高新区“千博万硕”引才工程条件,新引进在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内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享受40万元生活补贴,分3年拨付;在麓谷园区购房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属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所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可额外享受20万元生活补贴,分2年拨付 。
(十四)对于符合长沙高新区“千博万硕”引才工程,在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创办企业的博士,经评审可享受30-1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分3年拨付;对于优质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供企业开办补贴、设备购置补贴等个性化支持,最高给予1亿元创业扶持资金;柔性引进的博士,经评审可享受10-30万元生活补贴(原则上每人限申报一次) 。
(十五)对于符合长沙高新区“千博万硕”引才工程条件,新引进在岳麓山大学科技园企业全职工作的硕士,在麓谷园区内购房可享受3万元购房补贴;属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所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硕士,可额外享受2万元购房补贴 。
(十六)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内企业新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支持 。
(十七)对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内企业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经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审批认定的,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 。其中获批当年给予40万元经费支持,第二年、第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分别给予 30 万元经费支持 。
(十八)每年提供1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运营公司联合高校、第三方服务机构共建创新创业学院,开发设立创新创业课程和技术经纪人实战培训课程,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和技术经纪人培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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