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吗?


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吗?



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 撤销破产申请的权利应该在2年内行使 。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
【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吗?】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 , 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
(五)放弃债权的 。
2、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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