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残疾人享受的惠残医疗类政策】
烟台残疾人享受惠残医疗类政策
1.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险补贴 。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最高档予以代缴,目前标准为成年残疾人520元,未成年人370元 。(市残联:6883353 , 市医保局:6893038)
2.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减免政策 。对持残疾人证、电子残疾人证、加载残疾人信息的社保卡就医的残疾人,公立医疗机构免诊察费(相当于以前的挂号费)、便民门诊挂号费、急诊观察床位费等费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免收出诊费用;减收费用的检查治疗项目由医疗卫生机构确定,减收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对网上挂号缴费的,就医时可凭本人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申请退领诊察费 。(市卫健委:6663246)
3.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鼓励持证残疾人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残疾儿童、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及享受贫困政策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持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 。对签约的残疾人,每年提供不少于一次的康复需求筛查、康复评估、转诊转介、康复知识指导、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基本康复服务 。(市卫健委:6245777 ,市残联:688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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