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材料+流程 四川省省级公积金离及退休提取办事指南( 二 )


(十一)其他违规提取行为 。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21)8号)第四十二条:公积金中心发现职工有违规提取情况属实的,可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公积金中心应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资格,将其违规提取行为通过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告,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并依法依规向成都信用及其他相关信用管理部门报送其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违规提取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
(二)公积金中心责令其限期全额退还套取资金,违规提取职工未在规定时问内全额退还违规套取资金的,公积金中心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追回资金 。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 2021 )8号)第四十三条:受委托代办的单位、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工作人员涉嫌变造、伪造及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协助违规提取行为的,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21 )8号)第四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向本单位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协助公积金中心开展违规提取的调查取证和资金追回工作 。

条件+材料+流程 四川省省级公积金离及退休提取办事指南



条件+材料+流程 四川省省级公积金离及退休提取办事指南


五、办理流程
柜台办理:业务人员审核相关资料--业务人员录入提取信息并核定提取金额--业务人员扫描保存资料--审核小组复核--后台账务处理--业务人员打印提取凭证--职工签字确认—业务人员扫描回单并归档
网上办理:提取人登录中心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入“我要提取”模块选择提取类型—如实填写电子表单--扫描资料并上传--业务人员审核提取人信息及电子资料--审核小组复核--后台账务处理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提取资金划入缴存职工Ⅰ类银行储蓄卡
九、数量限制
一次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到现场次数1次
网上办理,到现场次数0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办事大厅柜台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 00-17: 00
网上服务大厅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 00-16: 3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 https: //www.scsjgjj. com/
(四)联系方式
1、窗口咨询: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 。
2、网络咨询: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互动专区https://www.scsjgjj.com/info/iList.jsp?cat_id=10021、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手机APP
3、电话咨询:028-86745567 028-86781339 028-86781639028-86746567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1、公积金中心发现职工有违规提取情况属实的,可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公积金中心应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资格,将其违规提取行为通过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告,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并依法依规向成都信用及其他相关信用管理部门报送其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违规提取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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