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住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及流程告知书( 二 )


(二)报销方式
现场受理,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
(三)报销材料
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住院诊断、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四)报销标准
参照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待遇标准
(五)咨询方式
市本级职工医保:0731-28681662
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0731-28681499
天元区:0731-28665721
芦淞区:0731-28287833
荷塘区:0731-28428461
石峰区:0731-28160901
渌口区:0731-27560811
醴陵市:0731-23222769
攸 县:0731-24312475
茶 陵:0731-25248699
炎 陵:0731-22542868
四、温馨提示
(一)什么情况下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除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外,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
(二)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其他情况
1.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2.无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 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3.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的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三)本告知书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四)本告知书内容由株洲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
株洲市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株洲市住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及流程告知书】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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