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看守所律师怎么也不让见怎么办

【人在看守所律师怎么也不让见怎么办】

人在看守所律师怎么也不让见怎么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 ,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继而拘留、逮捕)、或者监视居住 。拘传是传唤到派出所查证询问,一般是不超过24小时,符合条件的就会拘留,派出所就把人送到看守所了 。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都会邮寄给家属 。拘留和逮捕两种措施犯罪嫌疑人是要被羁押在看守所的 , 完全限制人身自由 。监视居住相对来说有自由,因为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公安机关指定的或者是本人居所 。取保候审则可以正常生活、工作,但也需要遵守一些规定,比如不能随意离开居住地,保证随传随到,变更联系方式要随时汇报等 。拘留到期(最长3天)后就需要变更措施,或者是逮捕,或者是取保,监视居住 。但无论变为哪种措施都不等同于案件已经结束,而是需要继续诉讼程序 。案件到检察院后一般继续取保候审,到法院审判后决定还是收监 。拘留以后 , 一般是在三天、七天、或者一个月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院在审核后会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还不够充足,可能做出不予批准逮捕额决定,那么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 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也就是说不批捕的话马上就要放人 。变更强制措施以后,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做出的决定不正确,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继续补充收集证据,并按照程序的期限,将案件报检察院审查 , 就是说有可能又被逮捕,也可能不予起诉 。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 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或母探望子女 ,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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