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关于暂时关闭文化旅游场所的通知


长丰县关于暂时关闭文化旅游场所的通知


关于暂时关闭文化旅游场所的通知
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试行)》(合疫防指办〔2022〕123号)和《关于印发长丰县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长疫防指〔202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1日起,暂时关闭以下文化旅游场所,具体如下:
一、全县影剧院、网吧、娱乐场所、文化馆、图书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城市阅读空间、A级景区等公共文化旅游场所暂时关闭,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
二、双凤经开区、双墩镇内所有文旅场所一律暂时关闭,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
三、近期暂停一切文化旅游类聚集性活动 。
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长丰县关于暂时关闭文化旅游场所的通知】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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