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育儿假能不能叠加?


中山育儿假能不能叠加?


中山育儿假能不能叠加?
《计生条例》规定的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
【拓展信息】
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 明确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 签订集体合同 。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充分体现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 。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
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 , 合理安排职工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跨1个计算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安排 。
【中山育儿假能不能叠加?】职工按照《计生条例》有关规定享受的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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