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 )


2.考试方式:考试分面谈和面试(上微型课)两个环节进行 。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在校表现、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等 。面试(上微型课)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 。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
面谈和面试(上微型课)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谈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进入面试(上微型课)环节 。面试(上微型课)设最低分数线,面试(上微型课)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列为签约对象 。
面试(上微型课)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各招聘岗位以两个现场招聘点所有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谈成绩高的排前 。总成绩和面谈成绩均相同的 , 按总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
3.面谈、面试(上微型课)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4.签约: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 。如有放弃签约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 。
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 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 若递补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 。
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咨询电话: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0731-28580676
监督电话: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株洲市芦淞区纪委监察委0731-28580021
【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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